律師說法
合同書應該具備的主要條款;1、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;
2、標的數量及質量;
3、價款或者報酬;
4、履行期限、地點和方式;
5、違約責任;
6、解決糾紛的方法等。 法律依據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條
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,一般包括下列條款:
(一)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;
(二)標的;
(三)數量;
(四)質量;
(五)價款或者報酬;
(六)履行期限、地點和方式;
(七)違約責任;
(八)解決爭議的方法。
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。
相關閱讀:房屋租賃合同應具備哪些條款?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應該要具備哪些條款?
法律知識延伸閱讀
承包土地合同書的寫法如下:首先合同當中需要寫上雙方的聯系方式、身份信息、個人住址等,然后可以寫上承包土地的詳細位置、土地的面積。其次需要寫明土地承包的形式,以及土地的
合同書破損還有效力。一方獨立持有的合同破損的、雙方分別持有的合同均破損的,如已實際履行視為事實合同關系,合同仍然有效,應當按照相關約定繼續履行。但是破損后的合同書也需
合同的主要條款一般包括以下內容: 1、當事人以及標的物的基本信息; 2、標的物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、付款方式、付款時間; 3、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; 4、質量標準承諾; 5、標的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