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說法
結婚9個月離婚退彩禮,但是要符合退還彩禮的法定條件。法律規定,如果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,或者是夫妻登記結婚后沒有共同生活,那么在離婚后,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。反之,如果沒有出現上述任意一種情況,那么彩禮在離婚后歸女方所有,依法不予退還。 法律依據 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<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>婚姻家庭編的解釋(一)》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,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:
(一)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;
(二)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;
(三)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。
適用前款第二項、第三項的規定,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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