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說法
簽了合同沒干滿不會賠違約金。勞動者想辭職的只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,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,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,不需要支付違約金。但如果勞動者出現違反服務期約定或競業限制約定等情形的,則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。 法律依據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,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三十七條
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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